株洲中院:强化新型审判团队建设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 发布时间: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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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周凯军
- 来源:食品界
- 责任编辑:邱亮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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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周凯军
在省院的悉心指导下,株洲中院根据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于2017年下半年率先在全省非试点法院推行新型审判团队运行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市法院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2017-2018年中院司法状况考评连续两年位居全省法院第一名,连续两年获评全省优秀中级法院、市绩效考核一类单位、市综治工作先进单位。中院2018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全省法院第一,被评为全市“产业项目建设年”先进单位。中院司法改革经验被《人民法院报》、《人民之友》和《法制周报》刊发推介,得到了田立文院长和省高院党组的充分肯定。
一、坚持三个突破,创新审判团队运行机制
一是突破传统庭室框架束缚,灵活机动组建审判团队。在保留原有庭室内设机构编制的基础上,打破庭室框架束缚,中院率先设立6个审判团队18个审判组。18个审判组组长对内称组长,对外称庭长,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原有庭室框架结构实质操作上已不存在,完全按审判组内部运作。例如刑事团队按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3:1:2设4个组,民事按3:2:3设8个组,行政按4:4:4设1个组,全院实现了80%以上的人员参与办案,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大幅提升。二是突破传统行政管理模式,推行扁平化管理。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减少管理层级,院领导直接分管到审判组。还权于主审法官、合议庭,赋予员额法官文书签发权,突出法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全市法院当庭宣判率始终保持全省法院前列。2017年司改规定不允许员额法官以外的原审判人员再办理案件,如审判团队运行伊始,个别基层法院以案多人少为由仍让未入额的原审判人员办理案件,中院果断以合议庭组成不合法发回重审并规定今后类似情况一律发回重审。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三是突破传统固定分案机制,实行随机循环分案。不再按案件性质类别分案到庭室,直接按新型审判团队由立案信访局直接分案到每个承办法官。如刑事四个组、民事八个组按一审、二审轮流分案到每个法官。此外,在民事团队实行破产案件、知识产权案件、涉外案件和环境污染侵权等类型案件相对固定的小循环分案机制。审判团队运行以来,全市法院审判绩效大幅提升,年收结案增幅都在20%以上,到本月底一审发改率(1.29%)、简易程序适用率(85.84%)、平均审理周期(42.49天)、一审服判息诉率(91.99%)等指标在全省排名第一,人均结案数(161.7件)、长期未结案件(3件)、申诉率(1.74%)等指标保持全省法院前列,实现了审判绩效良性发展。
二、强化三项监督,确保审判团队运行绩效
一是强化制度监督。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团队化运行初期,院领导如何管理存在迷惑或不同认识,中院党组及时认真研究,制定了《司法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关于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规定了院领导必须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等几类案件的讨论、指导、把关,进一步强化院领导的监督职能,做到了放权而不放任。二是强化专业监督。研究制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成立民事、刑事等四个专业法官会议,明确规定院领导对重点案件采取听取办案情况、督促办案进度、提出指导建议、要求合议庭复议、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提请审委会讨论等方式进行监督。今年以来中院审判团队召开团队法官会议80余次,专业法官会议12次,审判委员会28次。三是强化流程监督。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流程关键节点的把控,将案件质量标准细化为流程节点,并实时监控、动态跟踪、及时提醒。今年来,中院发布临界案件警示35份,发布院长督办令69份,中院院长约谈基层法院院长、团队负责人8次。通过对审判流程的监督制约,不断提升审判团队运行质效。
三、突出三大引领,实现审判团队新发展
一是突出党建引领。结合支部换届,以审判组为单元设立18个党小组,实现“团队化微型党建”全覆盖。注重两级法院党组和党支部建设,中院对基层法院党组建设作了探索,如中院干警和基层法院党组成员进行上下交流,四个城区法院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实行任职交流,进一步优化基层法院班子结构,激发工作活力,效果良好。二是突出领导示范引领。推行院庭长带头办案,明确院庭长办案数,对办案较少的院庭长点名批评、限期整改。近年来,中院院长带头审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和行政案件,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君瑜主审原省政协副秘书长陈三新受贿案,审委会专职委员肖青松主审原省环保厅副厅长谢立受贿案。2017年下半年以来,中院院领导主审案件332件,在全市法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三是突出审判管理机制创新引领。围绕“均衡发展,整体推进,奋勇争先”工作目标,从2017年开始严格执行审判绩效定期通报和倒逼、审判质量讲评和问责两个机制。中院坚持每季度召开审判绩效推进会,会上将审判绩效通报到基层法院和中院审判业务部门,基层院长、中院分管领导针对短板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全市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始终保持全省法院前列。今年7月9日,市委“马上就办”办公室组织18家市直单位到中院参加“五问工作法”月度讲评工作观摩会,观摩人员对中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株洲中院审判团队实施以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下阶段,中院将在省高院的领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田院长的重要讲话和本次会议精神,努力创新争优,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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