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庄镇敬老院食堂存隐患,老人饮食安全该有谁监管
- 发布时间:2018-11-08
- 阅读量:
- 作者:国敏
- 来源:食品界
- 责任编辑:李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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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专为接待介助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院里主要接收靠福利救济或低收入的老人,他们疾病抵抗能力较低,一旦饮食不安全,很容易诱发食源性疾病,甚至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将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依照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取得餐饮服务的合法资质;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设置原料处理、食品加工、储存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间洗手设备设施等,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近期山东省利津县百姓陆续向本刊反映,其辖区内的养老院食堂存在膳食安排不合理、餐具不消毒、环境脏、乱、差等诸多问题。
为了核实事件的真实性,对山东省利津县陈庄镇敬老院进行了调查核实。
11月6日,记者通过对山东省利津县陈庄镇敬老院食堂进行的调查,发现食堂的监管和食品的卫生安全确实存在问题且杂乱无章。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养老院食堂与养老院集体用餐卫生管规定》等的相关法律法规,总结如下几点:
(1)从业人员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操作,加工制作时员工不按规定穿工作服、不佩戴帽子和口罩。健康证明均未张贴。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佩戴口罩、戴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
(2)食堂厨房加工制作管理不规范,炊具随意摆放,灶台、案台、刀、墩、铲、锅、盆、勺、垃圾桶等没有实行标签规范化定点存放,操作工具随意摆放,容易造成事物的交叉污染。
(3)仓库、加工间,食材随意摆放,不按规定隔墙离地、分类,不能有效防虫防潮,防蛀防霉,很容易造成疾病传染。
(4)无清洗消毒设备。餐具简单清洗、水池无标识分化、无消毒柜、无消毒过程、餐具直接使用或随意摆放。
(5)食堂厨房环境脏乱差。厨房地面水渍、油污、垃圾不能及时处理,随意摆放隐患多,苍蝇蚊虫到处有。
(6)食堂食品无留样,无记录。食品留样目的是一旦引发疾病和安全事故,及时查找原因,提高救治时间。按《食品安全法》留样由食堂专人操作和处理,必须做到按食品冠名,分门别类、分别留存,留样保存时间48小时以上,要有专门房间,留样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所留食品标示与其他食物保存,极易造成交叉污染。食品留样食堂师傅直接说不知道,领导从未安排。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张贴,据食堂厨师介绍,不清楚有无。
(7)当记者将此事告知利津县陈庄镇政府一姓顾的党委委员时,顾姓工作人员说反应的问题不存在,要求食药部门一起去看看时,顾姓工作人员以中午了,都下班了,不好组织人员,拒绝。11月8日,再去了解情况时又说没有新闻记者证,让我们去县委宣传部,镇政府一律不予接洽,口气非常强硬。想再次去敬老院查看实际情况时,院长挡在大门口处说道,有问题去镇上找。
记者在与住院老人交谈中得知,食堂三位厨师做三十多位老人的饭菜。他们大多为年老、病残及五保户。通过对利津县陈庄镇敬老院的调查了解,让记者感到吃惊,食堂的这种环境随时会触及老人们的饮食安全和危及身体健康。难道养老院食堂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只是个案?记者走访了解的诸多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这种粗放型的家庭模式,为啥众多的监管部门却熟视无睹呢?个别地方政府部门消极应对举报,哪怕赔上政府的信用也在所不惜。这种做法不仅架空了《食品安全法》,更重创了公民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热情。当地相关执法部门需要对此有所交代,也只有法律及时“亮剑”,事件才能及时制止。
作为利津县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应该给这些老、弱、病残、的老人,和他们的亲属一个合理的解释!透过现象看本质,是否利津县其他集体用餐单位食堂都这样?还需有待进一步调查!在东营市争创食品安全城市的现在,利津县陈庄镇敬老院的食品安全问题现的尤为不合时宜,东营市人民政府是该给这些拿老人饮食安全为儿戏的不作为、乱作为,给失职、渎职官员以震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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