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五抓”举措做好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监管
- 发布时间: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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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shian
- 来源:中国食品报
- 责任编辑:sh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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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吴雪琴)近年来,按照国家食药监总局的部署要求,福建省食药监局将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作为监管重点,通过抓许可检查、抓问题整治、抓风险排查、抓监督抽检、抓追溯管理等“五抓”,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抓许可检查,切实严格审批把关 福建省食药监局与省行政服务中心、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共同组成督查组,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保持获证时的条件和水平以及原辅料、生产工艺、产品名称和检验方法等是否与标准规定一一对应。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抓问题整治,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福建省食药监局要求市、县两级局在落实风险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复配食品添加剂企业开展检查,重点关注两个方面问题:一是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辅材料生产食品添加剂;二是标签不符合要求,特别是复配食品添加剂标识使用范围与用于复配的单一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不一致等问题。根据统计,2017年,该省共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173家次,责令企业限期整改61家次,责令企业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进行整改11家。
抓风险排查,切实治理食品隐患 2017年8月,福建省一食品添加剂公司生产的用于腐竹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复配抗氧化剂,被检出含有非食用物质二氧化硫脲,福建省食药监局便立即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腐竹生产非法添加专项检查工作,并对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腐竹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共检查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51家次,抽检食品添加剂56批次,均未检出非食用物质二氧化硫脲。与此同时,对于现场检查发现的2起案件线索,依法予以处理。
抓监督抽检,切实保障质量安全 福建省食药监局结合国家食药监总局抽检监测计划,加大对食品添加剂(尤其是食用明胶、复配食品添加剂、食用香精等食品添加剂)的抽检监测力度,处置不合格产品。根据统计,近期,该省共抽检食品添加剂221批次,涉及食品用香精、复配食品添加剂、明胶等,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抓追溯管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福建省食药监局指导督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物料来源、加工过程和产品去向、数量等信息如实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各个环节可有效追溯。
与此同时,福建省食药监局还建设了预包装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并要求企业及时登录系统录入相关生产信息。截至目前,已有66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纳入追溯系统进行管理,着力实现“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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