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
- 发布时间: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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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潘利红
- 来源:中国食品报
- 责任编辑:sh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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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报经济观察讯(记者高伟 郭宪勇)1月18日,记者随同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人员对酒类产品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现场
据悉,此次整治行动将以酒类产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销售者、集体聚餐单位、农家乐等为重点对象,以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其他酒,特别是散装销售的白酒和小作坊生产的白酒、其他蒸馏酒等酒类产品为重点产品。监管部门将集中力量对酒类产品原辅料、生产过程、出厂检验、标签标识、交付与控制和进货查验、贮存管理等生产经营重点环节,散装白酒、白酒小作坊生产加工集聚区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冰雪旅游等集体就餐点、农村集体聚餐、农家乐特色餐馆、使用酒精类助燃剂饭店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黑窝点以及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未按许可范围生产酒类产品的行为。
检查现场
通过酒类产品全链条专项整治,督促落实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是指导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关经营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问题产品要采取停止生产销售、召回、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等措施。二是白酒小作坊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要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检验,严禁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加工白酒。三是严格落实散装食品标签标识制度,散装白酒出厂要按规定要求在包装上加贴标签,不得使用无标签的周转桶用于盛装白酒。四是经营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从正规渠道购进酒类产品,并按规定在散装酒类产品容器或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登记、专账管理、专库(区)存放,规范管理,防止发生误饮误食问题。五是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关经营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追溯信息记录等要求,确保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六是加强对烹饪燃剂等风险性物品管理,严格加强对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烹饪燃剂等风险物品的监督管理,须设专区存放,严禁与食品、原料混放,盛装容器、外包装须设有醒目的可区分标志,做到标志清晰、易识别。
检查现场
据介绍,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着力抓好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白酒小作坊集中的地区,应成立专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人员责任,层层抓好落实。还要求各地加强酒类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帮助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选购放心酒类产品。鼓励和引导社会舆论监督、投诉举报,促进行业自律规范,督促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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