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食药监局开展医疗器械飞行检查
- 发布时间:2017-12-28
- 阅读量:
- 作者:shian
- 来源:中国食品报
- 责任编辑:shian
- 分享到:
12月20—21日,郑州市食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对郑州飞龙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郑州顺腾科贸有限公司、鼎吉星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新郑分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当场向企业反馈了检查结果,并提出整改建议。
国家食药监督局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附录要求。为督促企业有效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郑州市食药监局决定对辖区内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在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有:仓库管理不正规,原材料未实行分批分类存放;批生产记录不完整;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完整、不规范,可操作性不强等。通过检查情况来看,个别企业在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方面还有待提高。
下一步,郑州市食药监局将加大对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的力度,发现问题严重的将依法处理;通过采取多种措施,督促企业达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杨鑫 付彧)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少量资源属于网络共享,如有侵权请您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电话:010-83155437 邮箱:foodindustry10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