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明利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的食品不合格被罚5万元
- 发布时间: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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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shian
- 来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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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获悉,济南食品药品安全官网微信号公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5期 总第24期)。其中,济南明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迷你豆沙包(红豆馅)和老面包不合格被罚50000元。
记者了解到,济南明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济南市天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5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该公司自查,造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的原因是:配料员交接工作时失误,将一开始配好的配料二次添加脱氢乙酸。在辖区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该公司已完成了整改,监督部门要求对生产的迷你豆沙包(红豆馅)和老面包对不合格项进行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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